2008年10月22日星期三

央行:“地下炒金”是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方面负责人就“黄金市场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能否介绍一下我国黄金市场的基本情况?
  黄金是一种稀缺的贵金属,兼具商品、货币和金融资产三重属性。从商品属性来讲,黄金可以用于工业品、工艺品和首饰生产。从货币属性来讲,黄金在20世纪70年代非货币化后,并没有完全退出货币领域,作为准货币,黄金是目前可以被国际接受的继美元、欧元、英镑、日元之后的第五大国际结算货币,也是各国国际储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金融资产属性来讲,黄金一直是个人、金融机构的投资对象。正是因为黄金具有金融资产属性,黄金市场才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一直对黄金实行严格管制,政府对黄金实行了非常严格的“统购统配”制度。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需要,我国黄金生产和流通管理政策逐步由单纯保管型向经营管理型方向转变。1983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首次对改革开放后的黄金业进行规范,主要是对金银收购、金银配售、经营单位和个体银匠以及金银进出口的管理进行了规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的黄金流通管理体制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1999年10月,国务院对白银统购统配制度进行改革,放开了白银市场。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政策,黄金制品经营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2002年、2003年,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的统一部署,取消了有关黄金行业的行政审批项目13项。
  2002年10月30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了上海黄金交易所。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和市场成员的共同参与下,我国黄金市场快速健康发展,初步形成了由上海黄金交易所、商业银行黄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共同组成的黄金市场体系。
  (一)上海黄金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会员制自律性管理的法人。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以来,坚持推动产品创新,稳步扩大会员规模,交易量逐年上升。截至2008年上半年,上海黄金交易所共有黄金、铂金、白银等三大类共十一个交易产品,会员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产金用金企业等160家,会员单位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75%,用金量占全国的80%,冶炼能力占全国的90%。2008年上半年,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成交总量达到1960.06吨,同比增长187.92%,已经超过2007年全年的交易量。上海黄金交易所已成为全球现货黄金场内交易量最大的贵金属交易所。
  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产品交易分为黄金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两大类,共8个产品。黄金现货产品主要是标准金锭或金条,包括国标一号(Au9999)、国标二号(Au9995)、100克小金条(Au100g)、50克小金条(Au50g)等;延期交收产品包括黄金现货延期交收(Au(T+5)、Au(T+D))、黄金现货延期单双月交收(Au(T+N1)、Au(T+N2))等。
  (二)商业银行黄金业务
  近年来,随着中国黄金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相继开办了多种柜台黄金业务,以满足国内机构和居民的黄金投资需求,主要有交易所自营和代理、账户金、个人实物黄金以及其他黄金业务等四大类。
  1、交易所自营和代理业务。截至2007年末,共有19家国内商业银行获得了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资格,全年场内业务交易量达657.13吨,占交易所业务总量的35.95%。其中,自营业务共成交559.08吨,占交易所自营交易总量的49.47%;代理业务累计成交98.05吨,占交易所代理交易总量的14.05%。
  2、账户金业务。商业银行的账户金即纸黄金业务按性质划分属于一种理财产品,面向居民个人,投资者通过金价变动赚取价差收益,但不能提取实物黄金。目前,国内开办账户金业务的有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和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2007年,我国商业银行账户金累计成交约401.75吨,成交金额约687.98亿元。
  3、个人实物黄金业务。主要分为代理个人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实物黄金业务、品牌金销售和回购两大类。截至2007年末,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600015,股吧)和昆明市商业银行开办了代理个人投资上海黄金交易所的实物黄金业务,客户数66338户,全年累计成交17.33吨,金额31.56亿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和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开办了实物金条销售和回购业务,2007年累计成交10.05吨,金额18.36亿元。
  4、其他黄金业务,包括黄金寄售、黄金租赁、黄金拆借、黄金远期、黄金期权等。2007年,商业银行的黄金寄售业务累计成交18.1吨,金额31.08亿元,黄金租赁业务累计成交33.11吨,金额56.4亿元,黄金拆借业务累计成交1.2吨,金额2.31亿元,黄金远期业务累计成交204.93万盎司,金额11.84亿美元,黄金期权业务累计成交8.48万盎司,金额0.6亿美元。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
  2007年9月11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黄金期货。2008年1月9日,国内黄金期货合约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等相关规则,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1000克/手,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7%,以元(人民币)/克为报价单位,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交易手续费暂定为30元/手,自然人客户不能进行实物交割。截至2008年6月3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累计成交3290.47吨,日均成交26.5吨;合约累计交易金额7030.02亿元,日均交易额57.15亿元;6月末总持仓量为28吨。黄金期货正式推出,进一步丰富了黄金市场的投资避险功能。
  从以上市场框架可以看出,对于个人来讲,目前在正规黄金市场可以进行的交易包括:通过商业银行进行的交易所实物黄金、商业银行的纸黄金、品牌金销售和回购、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
二、近年来我国黄金市场的发展有哪些特点?
  (一)交易品种不断增加,投资功能不断显现
  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之初,仅有Au99.95和Au99.99两个黄金现货产品。此后,上海黄金交易所积极推动黄金产品创新,先后于2004年推出现货延期交收业务(Au(T+D)),2005年推出个人黄金投资产品(1000克),2006年推出个人黄金投资产品(100克),2007年推出黄金现货延期单双月交收(Au(T+N1)、Au(T+N2)),形成了目前的现货和现货延期交收两大类8个产品。随着个人黄金投资需求的增加,从中国银行在上海推出面向个人的“黄金宝”业务开始,商业银行面向社会和个人的黄金业务产品不断推陈出新,纸黄金、品牌金销售和回购业务、黄金寄售、黄金租赁、黄金拆借、黄金远期、黄金期权等黄金产品先后面市,大大满足了众多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2008年1月9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的黄金期货合约,其合约品种也由上市之初的7个增至13个。
  (二)市场规模逐年扩大
  近几年来我国黄金市场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以上海黄金交易所为例,黄金交易2003年全年成交470.69吨,成交金额为459.24亿元;2007年全年成交1828.13吨,成交金额为3164.9亿元,与2003年相比,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量年均增长43.4%,成交金额年均增长62%。2008年上半年交易量进一步增加到1960.06吨,已经超过2007年全年的交易量。从会员数量来看,上海黄金交易所成立时,会员数量108家;至2008年6月末,会员数增加到160家。
  (三)黄金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国内外黄金市场的联动性增强
  一是引入外资金融机构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2007年6月8日,人民银行批准上海黄金交易所引入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作为会员,2008年1月发布《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参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交易暂行管理办法》。目前,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加拿大丰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已经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外资银行进入国内黄金市场,有利于沟通境内外市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黄金市场发展水平,也标志着我国黄金市场由封闭走向对外开放。
  二是上海黄金交易所延长夜市交易时间,有效地实现国内黄金市场与国际黄金市场的对接,2007年3月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延长夜市交易时间,由原来的21:00—23:30延长为21:00—次日凌晨02:30,交易时间延长了3个小时。全年夜市黄金交易量达364.57吨,同比增长87.82%。
  三是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的价差进一步缩小。在2007年全年的242个交易日中,有117个交易日国内金价高于国际金价,差价平均幅度为0.20元/克,有125个交易日国内金价低于国际金价,差价平均幅度为0.22元/克,全年国内金价与国际金价的平均差价幅度为0.21元/克,比2006年下降了0.08元/克,下降幅度达28%.
三、能否介绍一下目前我国黄金市场监管框架?
  当前,我国对黄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总体上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政府的行政监管,即国务院有关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对市场和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一个层面是市场中介机构对会员的自律管理。
  (一)人民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监督管理黄金市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人民银行行政许可权的决定,人民银行管理黄金进出口。二是对上海黄金交易所进行监管。三是与中国银监会按职责分工,共同监管商业银行的黄金业务。
(二)中国银监会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对商业银行开办黄金业务进行准入性监管。开办黄金业务均需得到中国银监会的审批或备案通过。
  (三)中国证监会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黄金期货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监管,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黄金期货交易及相关活动。
  (四)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会员进行自律性管理。根据各自的《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对会员实行自律性管理。
  四、请介绍一下什么是“地下炒金”行为?对“地下炒金”行为如何进行监管?
  1971年以前,黄金的价格一直非常稳定,很少波动。1971年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之后,黄金价格进入了剧烈波动的时期。1980年1月创下了850美元一盎司的历史纪录,后来的20年,出现了20年的黄金熊市,黄金价格总体下行。2001年美国发生“9.11”事件后,黄金牛市重现。前一时期,国际黄金价格快速上涨,一度突破了1000美元一盎司的水平。黄金价格的大幅度上升和波动,激发了投资者对黄金的投资热情。
  前面已经介绍,国内投资者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进行黄金交易所的实物黄金的投资,也可以进行商业银行的纸黄金的投资,还可以进行上海黄金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为什么还会有人或机构参加“地下炒金”呢?主要原因是在利益诱惑下忽视了法律与风险。“地下炒金”是一种俗称,实质上是变相期货交易。
  “地下炒金”活动有不同的形式:
  一是一些机构利用国内公民身份在当地设立皮包公司,代理国内的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海外黄金期货的投资。这些公司一般都与某些国际期货经纪公司合作,由这些期货经纪公司替国内机构或个人在国际市场上开各种名义帐户,提供电子交易系统,可以炒作包括纽约黄金市场、香港黄金市场、伦敦黄金市场在内的全球主要市场的黄金衍生品种。一些“黄金公司”还代理客户在境外电子平台上进行伦敦金交易。这种交易也叫作外盘交易或境外保证金交易。
  另一种形式是一些公司设立交易平台,提供黄金交易服务,并要求投资者在指定账户存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交易。在这种交易形式中,开设交易平台的公司一般都会充当做市商角色,根据国内或国际黄金市场交易情况,提供黄金买卖报价,获取点差收入或交易手续费收入。投资者可以进行现场交易,也可以通过网上或电话委托进行交易。由于没有实现客户资金封闭运行,投资者面临自己资金被公司挪用的风险。交易的风险头寸可能会全部集中在提供交易平台的公司上,也可能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最近一段时期,已发生多起非法黄金期货交易事件,投资者损失惨重,引起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2006年××黄金公司正式向公众投资者推出其黄金产品“××黄金通”。该产品投资标的为成色99.99%,重量10盎司/条的××标准金条,实行保证金交易模式。客户在交纳不少于黄金总价款20%的保证金后,即可通过电话委托或公司自行开发的交易软件进行网上自助委托,可按公司即时报出的价格进行24小时、T+0 、多空双向交易。该公司于2008年8月下旬发生崩盘,投资者损失巨大。
  “地下炒金”是典型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如果参与其中,其合法权益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因而风险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对于“地下炒金”问题,有关管理部门一直予以高度关注。2007年4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有关管理部门加强了对黄金期货的监管和对非法黄金期货的查处,对黄金期货交易的规范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五、下一步,应从哪些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以黄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人民银行作为黄金市场的监管部门之一,一直高度重视对黄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把黄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摆在首位。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依法履行职责,从多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监督管理黄金市场的相关工作。(一)进一步大力加强黄金市场投资者教育。“地下炒金”等非法和违规黄金交易之所以存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投资者对黄金投资所应具有的法律常识与专业基本知识、黄金产品的属性和风险了解有限。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黄金市场投资者教育力度。人民银行将组织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商业银行以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我国黄金市场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普及黄金市场基础知识,使投资者熟悉政策,了解黄金投资产品特性和风险,强化风险意识,通过合法的投资渠道理性投资。
  (二)继续推动黄金市场产品创新。目前我国黄金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黄金市场产品还不够丰富,进一步加大产品创新力度,仍然是推动当前我国黄金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任务。人民银行将继续引导和推动上海黄金交易所、商业银行创新产品,丰富黄金投资工具,拓宽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必要的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加强与黄金市场产品创新有关的制度建设,在推动黄金市场产品创新的同时,强化黄金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
  (三)加强黄金市场监测分析和管理。及时跟踪监测和分析黄金市场的最新变化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上海黄金交易所的管理,不断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自律管理行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的黄金业务。指导和督促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加强对辖区内黄金市场业务的监测、分析和管理,努力为我国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对黄金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推动我国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人民银行将进一步加强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海关总署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密切各部门在黄金现货、黄金期货、商业银行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等方面的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黄金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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