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8日星期六

20日电脑黑屏,可以起诉微软和联想

有报道:10月20日微软将在中国再次对盗版WindowsXP进行打击,并首次对盗版Office进行验证,除不断弹出信息提醒盗版用户正在使用盗版软件外,微软还将采取黑屏等手段来打击盗版软件(《长江商报》10月15日)。

我家里使用着三台联想电脑,两台台式机,一台笔记本,虽然买时带的随机正版软件,但现在不能保证用的是正版XP系统软件,因为使用时间较长,有的正版软件损坏,丢失,因为电脑生产厂家提供的XP系统软件使用一段时间后便非常落后,安装不好安装,还要不断更新。如果10月20日我的电脑黑屏影响正常使用,依照法律规定,我可以起诉微软和联想提供产品质量有缺陷,如果给我造成损失,我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理由如下:

第一,作为电子产品的生产商,有义务提供合格产品,保证用户的正常使用。而电脑厂家提供的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需要不断更新,这本身应该算作技术设计缺陷,连微软自己都承认XP系统存在漏洞,需要打补丁,需要更新。对于存在缺陷的产品还要强迫用户花钱充值才能使用,这是强迫销售行为,侵犯了电脑用户的选择权。如果XP系统不需要更新,可能也就不会存在那麽多的破解版了,对于落后的软件所作的更新,应该类似于修理,而不是简单的盗版侵权。

其次,微软的软件设计是一种垄断行为,而对于盗版用户采取攻击性的黑屏行为,侵犯了电脑用户的合法权益。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微软的行为无疑是强迫销售行为,你不购买我的正版软件,就叫你的电脑瘫痪,如此霸道的强迫销售可能还绝无仅有。从《反垄断法》的角度看,微软的行为更是一种垄断经营。

第三,微软可以打击盗版行为,但是应该去打击盗版者,而不能直接打击电脑用户,虽然他有这个特殊技术手段,但是直接打击电脑用户,就是一种侵权行为。这好比有的厂家生产了冒牌牛奶,你可以去打击哪个生产冒牌奶的生产厂家,而不能通过往冒牌奶里投毒的方法限制喝奶的人。再比如,有人仿制了冒牌的机器,你可以打击哪个仿制机器的人,而不能到买机器的人家中把仿制的机器砸坏,在这个销售链上,微软和最终的电脑用户之间不存在直接制约的法律关系。

第四,微软应该从向销售电脑的经营者推销软件入手,扩大正版软件的销售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市场,攻击电脑用户这种低级下流的手段还是慎用,卡人家脖子的结果可能往往是自己被打的鼻青脸肿。

第五,中国的卫星已经太空行走了,希望我们能尽快的不用微软,而用上中国自己的操作系统,希望有本事搞番茄花园的聪明人不要搞盗版,而是研究研究正版,希望国家从信息安全的角度考虑加大科研投入,不要让人家想给中国人黑屏就黑屏。

参考文献http://guanshiyin1848.blog.hexun.com/24360570_d.html

我发表了《20日黑屏,可以起诉微软和联想》的帖子,说的是我买的三台联想电脑,所安装的正版软件存在缺陷,不如所谓的“盗版”好用,这引起了有的走狗的恐慌,他们匿名留言,极尽侮辱之能事,下面是我和他们论战的全文,请大家注意画黑线的部分。

匿名者:不晓得博主是干什么工作的,如果真的是法官,那可不是好消息.满篇的强词夺理.
第一:补丁大多是因为技术环境变化了而跟随的改进和增强,在软件领域,这是最通常的也是最负责任的表现,如果一个软件发布了却重来没有补丁那才不正常呢.这里的原因你稍微补习一下科学技术的发展历史就可以自己领悟一点,而且,重要的是,微软从来没有要求你付费打补丁,只要你自己行,补丁都是免费提供的,你看,即便如你所言,说有缺陷,在你还没知道具体缺陷在哪里的时候,人家就主动改进了,还免费提供给你,
你看看你周围的中国人,有几个有这样的职业道德?
其次,微软的设计是一种创造的行为,如果不是微软的劳动成果,你会用电脑么?我是不太相信,你自己信么?至于说"而对于盗版用户采取攻击性的黑屏行为,侵犯了电脑用户的合法权益"那就更荒唐了,已经"盗版"了,还谈什么"合法权益",我到要问问你,如果你被人强歼了,你反抗是不是就侵犯了别人的"性的合法权益"呢?微软并没有强迫销售,你可以选择其他的操作系统和文字处理软件,微软只对"盗版微软软件"的行为进行惩罚,你认为你的电脑瘫痪了,完全是你自己的原因,首先没财,其次没才,你换个操作系统,电脑照样使用,可惜你不会;
第三.如你所愿,微软的确在打击盗版者,但我相信,我们对什么是"盗版者"的定义有分歧,在你眼中,只有那些搞破解或者销售盗版软件的人才叫"盗版者",而使用的就不叫"盗版者".可惜这是你一相情愿的不成熟想法,你举了个牛奶的例子,还举了个冒牌机器的例子,先不管你的论据对不对,首先你举的例子用在这里不合适,既然叫"盗版"你应该举盗窃的例子,明知是赃物而故意收购使用,对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说法的吧;
第四,这个其实不用你操心,人家做的比你在行,你只要买正牌的电脑,总是装正版软件的,除非你想不花或少花钱得到尽可能多的软件,人家才会给你装盗版的,毕竟买来的电脑没软件是不太好用的;
第五.这个,这个,呵呵,这就不太好说了,参考下我第一条的最后一段吧,希望对你有启发,至于说"希望有本事搞番茄花园的聪明人不要搞盗版,而是研究研究正版"那你是太幼稚了,对技术是一点儿也不懂,"盗版"要比"研究研究正版"容易多了,效益也高的多,这就象强奸,如果大家都象你保护"盗版"的"合法权益"那样去保护"性"的"合法权益",那我肯定你也会相信满大街都是剥人家裤子的男人,毕竟,这比结婚要容易的多,付出也少,收益却大,毕竟不付钱可以有尽可能多的拥有啊,你说,盗版和这是不是同一个道理啊?
呵呵,我的文字也许会让你不舒服,不过冷静的时候多想想吧,话糙理不糙,如果有冒犯,还请多多海涵.

关世音:我的职业和我的文章无关,网上的叫网民,正如先生你一样,你也不会公开说自己是微软雇佣或者指派的枪手吧。
第一,理论的辩论拿低俗的“强奸”来比喻,似乎降低了先生的人格。这和骂大街的泼妇似乎没什么两样。
第二,我不否认微软的操作系统有一定的先进性,否则也就不会有那麽多的人使用,也就不会有人盗版,同时也希望你自己试试,看买来的正版软件,是不是过1年或几年以后安装更新很麻烦,不如用盗版好用,作为一个真正负责任的企业应该从这里吸取的是改进的信息,而不是沾沾自喜的以为外国的月亮都比中国的圆,而且还附带上攻击中国的企业不负责任。我最早买的电脑连联想专卖的人来了,都难以安装正版软件,装上正版软件都不好用,目前三台中有一台笔记本再用正版,那两台都是他们装的盗版,微软如果真正负责任,就应该把正版软件更换的比盗版要好以后再去打击别人。
第三,我们对盗版的定义确实有分歧,我同情那些所谓的“盗版者”,我同情番茄花园的一些人,他们为中国的计算机使用普及立下汗马功劳,可能也为微软的开拓中国市场立下汗马功劳,微软利用他们的“盗版”占领了中国几亿人的电脑用户,挤垮了中国萌芽状态中刚刚生长的软件企业。现在微软感觉自己可以控制中国市场了,于是把番茄花园的人送进监狱,于是面对几亿的中国网民想给谁黑屏就给谁黑屏,于是微软站在自己胜利的祭坛上上如先生一样的狂妄的大笑。我还是要说,卡别人的脖子,往往自己会被打的头破血流,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力量相等,方向相反,这是科学的真理吧。如果我为番茄花园的人们辩护,我会说,番茄花园利用了你们的操作平台,对你们的所谓正版进行了及时的改进。如果一定的复制侵犯知识产权,只不过将他们的非法所得用于补偿,而不是负刑事责任,他们没罪,他们对微软有功,在中国人心目中对中国的计算机普及有功。
第四,我既然买品牌电脑,就不会去想那什么少花钱的问题,而且有一台机器是4年前的,正版软件很难装,专卖店的人自己来也装不上,建议我就用盗版的吧,这说明了微软需要象那些盗版盘一样及时的做好市场,而不是用卡用户的办法。
第五,微软的“正版”是不现实的营销,目前中国的家庭工薪阶层一般才年收入2-3万元,大城市5-6万元,更换一台电脑几千元,而微软的软件要1500元左右,这现实吗?结论就是,中国人或者被迫去用其他软件,或者团结起来发展自己的软件。中国的神七能上天,我相信,总有一天微软会失去中国的大部分市场也为期不会太远,因为没有一个人会愿意让人卡着自己的脖子。何况在您的轻蔑的言论中,似乎微软可以肆无忌惮的“强奸”中国网民的民意,你就完全想错了。
匿名者:呵呵,好吧,好吧,我就等你的回音呢,不过没想到这么快,现在是早上7:29分,应该是你今天第一次上网看留言吧,大清早的就看到强奸之类的举例,对一个女人来说应该是极不愉快的吧,就这一点,我嬉皮笑脸的向你真心道歉。
我先说说我为什么要用强奸来举例子,这我是严肃的,首先,如果不是因为看到留言中说你是法官,我是不可能来给你的这篇博文留言的,在我眼里,这只是一个无知粪青的无耻狡辩而已-----尽管语言冠冕堂皇,但你不是简单的粪青,你是法官,法官不具备基本的法理理念,完全凭感情用事,这真是恐怖的,所以我说“如果真的是法官,那可不是好消息”,可能你会说我孤陋寡闻,比你还要感情用事的法官多了去了,甚至还有凭权用事甚至贪赃枉法的法官呢,呵呵,那就更糟了;其次,我确定你是个女人,因为你是个女人,绝大多数的可能性是对你谈纯技术问题几乎就是对牛弹琴,即苦了你又累了我,可是我又不知道还有什么比强奸更能让女人深刻厌恶并体会受害者心情的例子了,你有么?在举例子这个问题上我认输,我承认,我没有更恰当的例子了;第三,既然是法官,你的职务内容很多一部分就是面对丑恶现象,这丑恶现象里就有刑事案件,强奸和盗版都是刑事案件,有的一比,既然是法官,就拿两个案例相比好了,这和普通网民简单的理解为下流,无耻,低俗无关,所以我并不认为会”降低了先生的人格“,更与”骂大街的泼妇“有天壤之别。
好了,我继续回答你的留言,你一开始就估计错了,我和微软没有任何的直接关系,微软没有雇佣我,所以我也就不是微软指派的枪手,我是一个工程师,这是我的职业,我的知识结构决定了我和你的看法是不同的。你的第二个论据是很有问题的,你没有专业资力来评判一个你根本就不在行的事物是不是”有一定的先进性“,至于”那麽多的人使用“那只是习惯的问题,正因为广大的电脑用户都是象你这样无才的,所以微软才可以或者可能垄断,对于正版软件若干年后还好不好装,那是纯技术水平问题,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困饶,如果你在上海,那我非常愿意就这正版软件的安装来帮助你,有比较才有鉴别,别被“联想专卖的“的幌子蒙蔽了,呵呵;第三条我都不好意思驳你了,就不举强奸的例子了吧,毕竟你是个女人,总让女人不愉快是不好的,我换个例子,这就象是制贩色情电影,总不能因为客观上对性教育有促进就不严厉打击了吧;第四条你就肯定错了,对与你4年前买的机器,只有当时配这台机器的软件才可以说是正版的,换一个在别的机器上正版的软件到你这里,这本身就是盗版了,并不是只有破解才叫盗版,你仔细的看看你随软件配的转让条件和版权申明,这其实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第五,买的起电脑的人家是不会拿不出软件的钱的,只是都想最少的钱甚至不要花钱而得到更好更多的软件,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其实是有许多软件可以免费使用的,免费也还是正版,但可惜的就是”大多人根本就不会用“,至于说什么”卡脖子“的问题,其实就是”素质“的问题,不是人家想卡你的脖子,而是你的脖子实在是贱,不卡你就不舒服,我到可以大胆的告诉你,所谓的”中国人或者被迫去用其他软件,或者团结起来发展自己的软件“几乎就是不可能,微软可能真的有一天会”失去中国的大部分市场“,但在可以预期的时间里是一点儿迹象也没有的,我不认为”微软可以肆无忌惮的“QJ”中国网民的民意“它没那必要,也没那本领,不过如果“中国网民的民意”只不过是“合法的盗窃”那还真不如让“微软肆无忌惮的“QJ”了呢”,所以,我就根本没机会“完全想错了”。
呵呵,我是拼音打字,很慢,所以时间长了,打了一个小时,苦死了。
关世音:我的电脑知识目前还处于扫盲班的水平,或者说大部分中国网民的电脑水平还处于扫盲班的水平,但是我并不认为在你的轻蔑的鄙视中有什么可以脸红,因为我们毕竟只是把电脑作为工具而已,而不是靠计算机技术谋生,没有必要去计算机毕业,也不认为如你的工程师之流轻蔑和嘲笑中国网民的电脑知识水平就能得到对你知识水平高的崇敬,相反,一个拿着“强奸”之类当作论据的人可能连最起码的人类文明的礼貌还没学好,遑论什么技术和法律?

匿名者:我越来越觉的有趣了,对于大多中国人的计算机水平我是清楚的一塌糊涂,我通篇都没有和你谈具体的计算机技术问题,我竭力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我并不需要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表现对我“知识水平高的崇敬”,我喜欢让有实力的人来表现对我的“知识水平高的崇敬”那我会很愉快。而且,明显的,我是男人,我天生的豁达,对于技不如我的人的鄙视,我是不当回事儿的。同样的,我再次申明,我举强奸的例子是严肃的,和“一个拿着“强奸”之类当作论据的人可能连最起码的人类文明的礼貌还没学好”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理所当然的要讨论技术和法律了唠,其实我根本就不担心会不会有人去起诉微软,中国的小丑多了去了,弄几个国际笑话本就天经地义,但如果是一个法官这样做,那就麻烦了,这就几乎是说中国人就没有正义和法律可言。

关世音:本来我说起诉不过是说说而已,既然如此,我可能真的需要认真考虑是否起诉的问题,面对电脑我不过是个电脑用户,和我的职业无关,至于起诉的结果如何,也和职业无关,你不用啦上那些杂起码把的东西来唬人,任何职业的人都具有同样的公民权利。我现在很想尝试一下做原告的滋味。我起诉肯定不会和你们这些见不得光的人一样,我会以自己的真实身份来面对整个中国甚至世界,真实和正义不是你们这些见不得光的人说的算的,诸位看贴的同胞们,欢迎你们在20日黑屏时来签名,本人免费代理。

匿名者:女人的牛脾气上来了,麻烦了,我会弄的你一天都不快乐吧,虽然我不会撤回我的留言,但我依然对可能的不愉快感到遗憾,你冷静的想想吧,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我一点儿都不反对你去起诉微软,生活中总需要有些笑料的嘛,只是不要用法官的名义或者身份去就可以了,中国的法律界本就笑话多多,如果连面子都不顾了,中国的法律该如何让世人相信呢?呵呵,快10点了,我要去睡觉了,一个通宵了,不回你的贴了,见谅.

下面是我要状告微软和联想的起诉要点:

第一:我购买了三台联想电脑,目前有两台随机附带的系统盘安装和更新非常困难,不如破解版的方便好用,(可以当庭演示)所以联想电脑提供的电子产品质量有缺陷,微软提供的所谓正版软件有缺陷,应该负责为我更换先进的系统软件,而不是让我重新花钱去买什么所谓的“微软”正版软件。

第二:我买的联想电脑是品牌电脑,安装是联想电脑专卖店的人安装,而微软如果给我黑屏,我对于微软来讲属于合同中的善意第三人,微软无权给我黑屏,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微软只能对联想给我安装破解版软件,或者对制作破解版软件的厂家和个人主张权利,而无权对我的机器直接动手脚。

我对微软制造黑屏,打击盗版的观点:

首先:我对微软理直气壮的把中国市场上的破解版一律称作盗版持不赞同态度,对知识产权的依法保护是应该的,但不能因此而支持商业垄断,微软开发了XP系统的操作平台,并且不断更新,其对电脑软件业的贡献应该肯定,但是就此想永远垄断系统软件的一统天下则是荒谬的,毕昇发明了活字印刷术,人类在活字印刷的基础上又发展了铅字印刷,刻字印刷等等,如果只允许毕昇一家使用过这种印刷术就不许其他人改进,也许目前我们还仍然停顿于几千年前的水平,在XP系统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所做的改进研究,究竟是盗版,还是改良,有必要讨论研究,从有利于人类科学进步的角度,最快速度的更新改良技术无疑意义是重大的,而站在企业利润的角度,无疑是保守技术垄断意义是重大的。

其次,微软对我国计算机用户制造黑屏的合法性问题,我国的计算机立法还很滞后,微软是否独自有权判定别人所做的就是盗版?盗版由法律程序来认定,还是由企业指责来认定?微软是否有权利对不用它的所谓正版软件而在用他自认为是盗版的用户一律黑屏?谁授予他那麽大的权利?恐怕应该由法律程序来界定。否则,任何软件技术厂家都可以以各种借口控制和攻击公民和企业的计算机,这和你不用我的防病毒软件,就让你电脑中毒其实没有什么两样。知识产权需要保护,中国网民的信息安全更需要保护,如果这种控制别人计算机黑屏的技术可以肆无忌惮的在几亿中国网民的电脑上横行,如果这种黑屏给企业和公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法律要不要干预?

相关法律规定提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三)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中断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服务,造成计算机网络或者通信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第六条:六、利用互联网实施违法行为,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构成民事侵权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
  (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10月20日有多少电脑黑屏?造成多大损失和什么后果,结果如何,微软是在挑战中国网民的心理,还是在挑战中国计算机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http://guanshiyin1848.blog.hexun.com/24450403_d.

评论:微软对自己有缺陷的产品,没有提供无瑕疵服务而导致不得不用盗版,就像汽车零配件一样不准别人更换其他厂商的零配件,是垄断和没有提供完美服务所导致的,是不可容忍的,另外攻击别人的计算机也是侵权行为,微软不分黑白地打击windows所有盗版也会自食其果!

刘鹏:微软打盗版为何80%的人反对

微软打击盗版再出重拳,将从10月20日起在中国启动提醒、警告、黑屏等严厉的反盗版措施。届时,如果你发现自己的电脑每隔一小时就会自动“黑屏”一次,那么这很可能是微软公司正在向你发出提醒:盗版用户,该换软件了。

  此消息一公布,立即引起了中国网民的极大关注。在腾讯网的一项调查中,将近6万人参与了投票,而不支持微软通过验证工具打击Windows和Office盗版行动的,占到83.5%,显然大多数用户对微软的此次计划不买账。

  打击盗版、维护版权本是一件好事,但其打击方法却遭到了80%多的人反对。出现这种情况固然有中国人版权意识不强的原因,但依笔者之见,更重要的是微软的此次计划欠缺周详的考虑。

首先,微软搞错了打击盗版的重点对象。虽然盗版的最终使用者是用户,这些用户的存在对于盗版的横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对于一项高端技术来说,盗版商出于对利益的追逐,炮制盗版提供给用户,才是盗版存在的根本原因。因此,打击盗版的重点应是盗版商。

  其次,采用直接干预用户使用情况打击盗版时机未到。直接警告用户以打击盗版并不是不可以,但目前在中国,使用这种方法的时机尚未成熟。尽管盗版属于违法行为,追究购买和使用盗版者的法律责任也已成立法趋势,但在相应法律尚没有出台的今天,购买和使用盗版依然属于道德责任范畴。另外,微软的正版软件价格不尽合理。尽管几番降价,但因长期以来的垄断地位,微软提供的一些软件价格依然居高不下,这无疑也是用户选择使用盗版的重要原因。

  打击盗版,我们绝对举双手赞成,但在直接把枪口对准用户之前,务必先做好加大宣传、规范软件市场、降低正版价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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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不向微软征收暴利税

  时常听说欧美等国对中国商品进行反倾销,鞋子、袜子、玩具、彩电等这些价格低廉、用无数中国人血汗加工出来的产品,却得按照他们的法律与规则进行配额销售。


  可微软,一套Windows系统及Office办公软件,几千双鞋子、上万件玩具无法换回的电脑系统,却在中国大地畅通无阻地销售几十年。而今天,微软却打着维护正版软件的旗号,要于10月20日起,对所有Windows系统进行验证,如果无法通过,将每隔一小时,对电脑进行强制“黑屏”。


  我是一个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共和国公民,理解并支持正版软件的好处及盗版软件的危害。关键问题是,正版Windows系统及Office办公软件,动辄售价几千元上万元,平民百姓及中小型企业如何有能力承受呢?


  我不知道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是如何思考的?他着手研究并开发Windows系统及Office办公软件,确实促进了人类文明与社会发展世界各国人民也向其贡献了数不胜数的黄金、白银及花花绿绿的钞票,使其有机会问鼎世界首富。


  可作为一个有良知的商人,岂能只想着自己赚钱,而不顾百姓死活呢?如果那样,我觉得比尔?盖茨的“裸捐”,没有任何的意义与价值。与其将自己所赚到的数以万亿的资产捐给少数贫困人群,不如把Windows系统及Office办公软件的售价降到一个合理的程度,让90%以上的人群买得起,还富于民,岂不比“裸捐”更显大度与光彩吗?

再是我们对待微软问题上不能太微弱了,我们有理由支持正版、保护正版软件,可并没有要求正版软件就可以长时间获取暴利呀。暴利导致的后果,除极个别的人或企业财富暴增外,更多的人与单位将在文明、法律的铁条下,变得赤身裸体。如果我们不设法进行改变,真的所有电脑“黑屏”了,难道不是微软在中国制造新一轮的动荡吗?

  欧美国家可以对我们的鞋子、袜子、玩具、彩电等商品进行反倾销,为什么我们的国家就不能理气直壮地对微软征收暴利税呢?如果微软坚持天价策略,我们的国家完全可以采用对等的方式,支持、保护正版软件的同时,向微软征收百分之一万的暴利税,让所有国民都用上正版的Windows系统及Office办公软件。

  比尔盖茨确实是人类社会的奇才,可他缺乏诺贝尔的奉献精神。希望在即将来临的“黑屏时代”,所有网民行动起来,呼吁比尔?盖茨有点人道主义的精神,降价、降价、再降价……让我们人人都买得起微软系统,让知识产权方便于民。
cf http://fuxing.bbs.cctv.com/viewthread.php?tid=1191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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