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日星期六

怎样建立投资合伙公司?

合伙企业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指合伙人之一)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四、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计生证复印件(非广州户口的还需提交1年以上暂住证复印件);五、合伙协议;六、出资权属证明(银行活期存折复印件);七、经营场所证明[指房产证或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规划验收证明、规划许可证、部队院校房管部门证明、村民委员会(街、镇)证明或能证明房产的有关证明及租赁合同];八、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九、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十、有雇工的提交雇工合同、身份证、(非广州户口的还需提交1年以上暂住证复印件);十一、登记机关需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1、有两个或以上合伙人;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登记材料;二、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指本企业人员)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申请变更的决定书,并应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四、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还应提交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五、《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事项未涉及营业执照内容的提交副本复印件);六、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变更经营住所的,提交新的产权证或产权证明,场所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协议[指房产证或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规划验收证明、规划许可证、部队院校房管部门证明、村民委员会(街、镇)证明或能证明房产的有关证明及租赁合同];2、变更合伙人的,提交新合伙人的身份证、计生证复印件(非广州户口需提交1年以上暂住复印件)、活期存折复印件,及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转让出资的声明;3、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4、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5、变更投资额的,提交投资人(合伙人)姓名的活期存折复印件(核原件),变更出资额声明。合伙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指合伙人之一)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申请注销决定书;四、全体合伙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并应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五、国税、地税的完税证明;六、《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公章;七、登记机关需提交的其他文件。注:每年4月30日前受理的注销登记,可不需办理上一年度年检手续。否则,必须先办理年检手续后,再办理注销登记。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指合伙人之一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加盖企业公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四、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五、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计生证复印件(非广州户口的还需提交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六、经营场所证明[指房产证或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规划验收证明、规划许可证、部队院校房管部门证明、村民委员会(街、镇)证明或能证明房产的有关证明及租赁合同];七、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隶属企业,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八、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书;九、请雇工的须提交雇工合同,雇工的身份证、计生证复印件(非广州户口的还需提交1年以上暂住证复印件);十、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隶属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指隶属企业或分支机构人员)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合法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营业执照复印、授权书、代办人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的决议书并应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变更事项未涉及营业执照内容的提交副本复印件);五、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变更经营住所的,提交新的产权证或产权证明,所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协议[指房产证或产权证明、购房合同、规划验收证明、规划许可证、部队院校房管部门证明、村民委员会(街、镇)证明或能证明房产的有关证明及租赁合同];2、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新负责人身份证、计生证复印件(非广州户口的还需提交1年以上的暂住证复印件),原负责人免职文件;3、变更经营范围的,如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要提交有关批准文件;4、因隶属企业名称变更的变更分支机构名称的,提交有隶属企业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名称变更证明,隶属企业变更后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 隶属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分支机构注销申请书;二、 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指合伙人之一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共同委托书的代理人(指合法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及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代办人的身份证、资格证复印件;三、 隶属企业全体合伙人签署的申请分支机构注销的决定书;四、 地税、国税的完税证明;五、 隶属企业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六、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如分支机构无刻公章应说明);七、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注:1、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由原登记机关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2、每年4月30日前受理的注销登记,可不需办理上一年度年检手续。否则,必须先办理年检手续后,再办理注销登记。资金要求:一、非公司企业法人: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人民币基本要求:(l)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它机构;(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8人;(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二、有限责任公司:是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基本要求:(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基本要求:(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4)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5)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私营独资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备注: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 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随着内地的开放与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到海外或香港注册公司,作为发展海外市场的窗口。然后,再利用海外窗口公司到内地投资发展三资企业,形成“前店后厂”的格局,这样做不但可以提高企业的形象、赢得海外客商的信任,还可以享受到中国的优惠政策。合作合资企业是“三资”中的一种。 中外企业合资企业的概况合资企业法要求投资外方至少投入注册资本的25%,一般对投资外方的投资没有最高上限,除非有关中国法律要求中方有最低投资份额(如限制行业)。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保税区企业不得低于200万人民币。 双方可以以现金、设备、工业产权或其他形式投入各自的资金。一般,中方提供现金、土地开发、土地使用权外方提供现金、建设物资、科技、设备。所有的投资都必须获得中国有关部门的批准,并获得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中国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合资双方共同管理企业。董事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对企业重大事务有决定权。合资双方共同负责董事的任命,根据合资双方的出资比例决定董事的组成。中国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资双方都可以选举董事长,如果一方出任董事长,另一方可以委任副董事长。 中外企业合作的概况合作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企业法》管理,符合中国法人条件的,合作企业可以取得法人资格。合作企业也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对企业资产拥有全部所有权,但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规定双方的责任。 合资企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企业法》管理,该法于1979年出版,2000年最新修订。外资独资企业是完全由外方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以海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一个股东以上)均能注册。中国的外资企业是在鼓励生产型企业的基础上形成的,因为此类企业产品以出口为导向,并能引进先进技术。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更多的服务性的外资企业成立了,很多咨询管理公司、软件发展公司及贸易公司(目前只限制在保税区)相继产生。 投资双方可以现金或其他形式出资。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或其他政府允许的出资形式。外方一般提供现金、科技、设备,中方一般提供土地或厂房。合作双方在合作合同中可以对各自的权利、义务、风险比例、合作期满后的所有权,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由商讨和规定。 与合资企业不同的是,合作企业不要求出资比例与利润分配比例、董事出任比例一致。 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企业,需要成立董事会或共同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管理企业重大事务。如果中方委任董事长,则由外方委任副董事长。反之亦然。 由投资双方商定合作企业合同条款,并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后,合作企业就成立了。有关成立程式与外资企业成立程式相同。 中外合作合资企业的优势从外商投资的角度看,建立外资企业的优势有:1、资源分享,优势互补; 2、具有独立的自理报关权,在设备及货物进出口享受优惠; 3、享受三减两免优惠政策;4、有能力正式开展业务,而无须像办事处一样有诸多限制;5、直接利用中方资源,起步较快。 办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需要提供的文件1、 外商投资方的营业执照与开业证书 2、 两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表明投资方的资信状况,需在6个月以内颁发的,有中英文对照 3、 外商投资者的董事会决议 4、 法人代表的护照复印件、2张照片,或香港身份证、准入通行证 5、 场地租赁合同正本1份 6、 投资方公司及董事的材料,如香港公司的周年申报表 7、 董事长及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书。 8、 拟办中国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如超过一个投资方,还需投资方之间的协定,表明双方权利、责任、投资比例,关于讨论商业事务、解决争议的规则等等。 9、 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 1份 办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独资的程序签署协定—》交付定金—》签署文件—》交付所需资料—》签署文件—》外资局批文—》环保批文 —》企业预赋码—》工商营业执照—》税局国税地税—》企业代码卡—》公安局印章—》银行基本帐号—》办理外汇登记证—》办理海关登记证正式办理—》30个工作日完成 我们的服务范围办完所有手续后,您可以获得:XX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件(立项)/外经委批准证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地税、国税证书正副本//国家税务登记表、地税登记表/申请刻制印章登记卡/公司章程/环保批文/企业代码证/外汇登记证/银行基本帐号/海关登记证/公章、私帐、财务章详情咨询:QQ:605433880 手机:13066921893 黄素华个人论坛http://hi.baidu.com/huangsuhua

http://export.jsiec.cn/C.aspx?page=551689.html
中国改革策划网http://www.smartplan.com.cn/articleCate.asp?CateId=11

没有评论: